天有为: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7.4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13亿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27亿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23亿元 [2]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2]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四个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座舱生产基地建设、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 [3] -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6.81亿元,调整后拟投入35.27亿元 [3] - 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项目变更而来,计划追加投资4.19亿元,总投资增至7.75亿元 [3]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5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85亿元,拟全部用募集资金置换 [4] -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891.51万元(不含税),拟全部用募集资金置换 [4]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5] - 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决策程序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6] 专项意见说明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 [6]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合规,无异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