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 关于浙建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生效背景 - 公司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触发"浙建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2] - 变更涉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结余资金用于新增项目,符合深交所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约定[2] 回售价格计算细节 - 回售价格计算公式为100元面值+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其中票面利率i=0.4%,计息天数t=153天[3] - 最终回售价格为100.168元/张(含税),税后实际所得因投资者类型不同存在差异:个人投资者需扣20%利息税,QFII/RQFII免税,其他投资者自行缴税[3] 回售操作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5月27日至6月3日,通过深交所系统操作且当日可撤单,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权利[4][5] - 回售款将于2025年6月6日划付,期间债券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业务处理优先级为交易>回售>转托管[5] 市场交易情况提示 - 公告明确提示当前债券收盘价高于回售价格(100.168元/张),选择回售可能导致投资者损失[1] - 回售申报业务存在因司法冻结等情形失效的可能性[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