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明确禁止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并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 [1][2][3] - 制度涵盖关联交易审批、资金往来监控、董事会及高管职责、违规处罚等全流程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及独立性 [4][5][6][7] 资金占用定义与类型 - 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采购、销售、劳务等关联交易形成的占用,需及时结算避免非正常占用 [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无偿拆借等12类禁止行为,如代付工资、无对价提供资金等 [2][3] 防止资金占用的具体措施 - 关联交易需严格履行审议程序,明确结算期限,禁止变相财务资助 [7] - 财务部及内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闲置资产提供给关联方需签订协议并收费 [8][9] - 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担保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1][17] 董事会及高管职责 - 董事会定期核查资金及资产受限情况,发现异常需立即披露 [13]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及年审会计师,确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准确性 [14]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需拒绝违规指令并报告董事会 [15][18]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发生占用时,董事会可申请冻结股份并通过"以股抵债"等方式清偿 [22] - 董事及高管纵容占用的,可被处分或罢免;违规担保需承担连带责任 [25][26] - 非经营性占用导致损失的,责任人需承担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 [27][28]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由董事会解释 [30] - 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 [31]
联芸科技: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