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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五个坚持”引领生态文明建设
中国环境报·2025-05-29 09:43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从2020年的89.15%提升至2024年的93.65% [1] - 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5%,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PM2.5浓度同比下降13%,降至20微克/立方米 [4] - 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8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 [4]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为100%、92.3% [4] 产业结构转型与绿色升级 - 淘汰落后炼铁炼钢产能1400余万吨,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8.7% [3] - 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391.53万千瓦,占比93.12% [3] - 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跻身云南省首批零碳园区,4个产业园获评"绿美园区",17家企业获国家或省级"绿色工厂"称号 [3] 生态保护与修复 - 将25.88%的国土空间划为生态保护区 [5] -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761.44平方公里,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17.20万亩,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319.22公顷 [5] - 累计完成森林草原生态修复78.51万亩,城乡绿美建设植树372.59万株、新增绿化面积3216.8万平方米 [5] - 典型生态系统保护率达95%以上,湿地、自然湿地保护率均居全省第一,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91.45% [5] 治理体系与能力提升 -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 - 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8起,建成3个湖泊流域61个点位水质自动监测站,污染源数据有效传输率达98.36% [6] - 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6]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 完成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流域生态价值核算 [3] - 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省级美丽县城4个、省级美丽河湖34个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