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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10年老酒”,贵州怀国酒业被罚3000元!
齐鲁晚报·2025-05-29 15:22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贵州怀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国酒业")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3000元。 经查,怀国酒业于2024年11月2日,授权微信视频号"小记杨威"发布推广视频,对其经营的"怀国1915纪念酒"进行宣传。视频中,主播明确宣称该酒为"窖藏 10年以上"。然而,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涉案的"怀国1915纪念酒"实际生产日期均为2024年6月28日。经该酒生产厂家——贵州省仁怀市怀国郑厂长酿酒有限 公司证实,该产品并非10年老酒。怀国酒业为此支付了广告费用3000元。 至案发时,怀国酒业以178元/瓶的价格,通过上述宣传售出"怀国1915纪念酒"共计43瓶。 观山湖区市监局认定,怀国酒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该广告对商品的性能(年份)作虚假宣 传,与实际严重不符,对消费者购买行为产生了实质性误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应处以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鉴于怀国酒业属于初次违法、违法时间较短、危害后果 轻微,且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主动整改,符合减轻处罚情形,观山湖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