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优先股股息发放 - 公司第一期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获批,计息期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4日,票面股息率4.45%,派发现金股息共计8.90亿元(税前)[1] - 第二期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获批,计息期间为2024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票面股息率4.01%,派发现金股息共计4.01亿元(税前)[2] - 独立董事认为两期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需要,未损害股东利益[2] 公司治理修订 - 董事会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会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关联交易 - 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11票同意,5名董事回避表决[3] - 通过光大集团存款类关联交易限额方案,12票同意,4名董事回避表决[3] - 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关联交易,15票同意,1名董事回避表决[3]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原则,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及股东利益[5] 社会责任与股东管理 - 董事会同意捐赠1,300万元支持定点帮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董事会通过2024年度大股东和主要股东评估情况报告,将报送金融监管总局并向股东大会报告[5] 股东大会安排 -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另行公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