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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坚)
证券之星·2025-05-29 19:14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声明 - 候选人袁坚由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提名担任凯盛新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声明具备任职资格且符合独立性要求 [1] - 候选人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履职必需的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 [1] 法律合规性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12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 [1] - 特别列举中纪委、中组部对公务员及领导干部兼职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独立董事的特殊规定 [1] 独立性标准 - 明确排除八类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包括持股超1%或前十大股东关联人、在持股超5%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 [2][3] - 强调近12个月内曾存在关联情形的人员亦不符合独立性要求 [3] 职业操守要求 - 候选人近36个月无证监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记录 [3] - 声明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被交易所认定的不良情形 [3] 履职限制 - 候选人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过独立董事职务 [4] - 当前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3家,且在凯盛新能源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4] 履职承诺 - 承诺遵守所有监管规定,确保履职时间与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5] - 如任职后出现资格不符情形将主动辞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