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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05-30 05:48

诉讼进展公告 -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已进行披露,前期公告包括2024年11月14日和2025年4月16日的相关公告 [1] - 已披露诉讼中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有进展,但未计算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要求的利息金额 [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与广州大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证券合作投资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公司为劣后级有限合伙对长城证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7] - 2022年8月29日股东大会决议将并购基金退出期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 [7] - 2023年8月公司收到长城证券的《差额补足通知书》,要求履行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差额补足义务 [8] 诉讼进展及判决 - 2023年10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及传票,要求支付投资本金差额补足款94,043,706.57元及违约金 [9] - 2024年9月公司收到一审判决书 [9] - 2025年2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案件进入二审 [10] - 二审判决要求公司及山东严格企赋科技有限公司向长城证券支付投资本金88,043,706.57元及投资收益(年利率7.2%),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1][12] 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 本案对2025年1-4月利润影响为减少金额218.09万元 [12] - 公司作为原告就并购基金所投企业的股权回购及现金补偿事项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12] -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诉讼案件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