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核心内容 - 江苏省正式施行《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成为继云南、山东后第3个完成生物多样性地方立法的省份 [1] - 该条例旨在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提供规范化、法治化支撑,聚焦生态系统特点,从生态系统保护、物种及遗传资源保护、保障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 [1] 立法特点与保护策略 - 条例明确规定优先保护具有高自然价值、功能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的典型生态系统 [1] - 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措施,重点推进湿地、森林、海洋等江苏三大典型生态系统的治理与修复 [2] - 条例立足江苏实际,通过有机融合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系统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等制度,构建系统性保护体系 [3] 空间规划与生态格局 - 江苏依托生物迁徙通道构建“四带三区”自然生态保护总体布局 [2] -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支撑,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1.82万平方千米,实现对重要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 [4] - 严格“三区三线”管控,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 [4] - 围绕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实施“山水工程”、“生态岛”试验区、生态安全缓冲区等一批生态修复项目 [2] 重点保护物种与项目 - 重点支持对银缕梅、宝华玉兰、秤锤树、丹顶鹤、麋鹿、中华虎凤蝶、拉步甲、长江江豚等珍贵、濒危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科学研究 [2] - 持续推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例如宜兴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修复,淮安钵池山公园、泰州天德湖公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培育工程 [3] - 全省相继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211处,为野生动物营造良好栖息生境 [7] 监测、执法与考核体系 -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体系,加快构建全省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已建成重要生态源地生物多样性观测站5个 [2][4] - 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评估,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2] - 全面开展长江水生态考核,因地制宜加强水生态治理和保护修复 [2] - 江苏省陆生野生动物禁猎通告发布,为打击非法猎捕提供法治保障 [7] 城市生态与园林绿化 - 注重丰富植物结构层次,提高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2] -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江苏省“十四五”城市园林绿化规划(2021—2025)》,并推出一系列聚焦植物多样性保护的建设指引 [3] - 同步清查13万公顷城市绿地,精准治理49种城市绿地外侵物种,维护城市绿地生态系统 [3] - 以城市绿道、林荫路、滨水绿岸等串联城市绿地和公共空间,打通断点堵点和动物迁徙廊道,构建自然融通的蓝绿生态网络 [3] 农业种质与遗传资源保护 - 省农业农村厅将重点推进资源保护、鉴定、利用三大任务,创新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分级分类管理模式 [7] - 推进部省协同农作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工作,开展农作物表型和基因型精准鉴定,发掘具有高产优质抗逆抗病等特性的优异种质资源 [7] - 加强省农业种质资源综合基因库和家畜、家禽、长江特色渔业、河蟹、经济红藻等6个遗传材料保存和创新利用中心建设 [7] 生物安全管理 - 条例规定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单位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需遵守规定 [6] - 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需提前15日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 [6] - 林业部门将加强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好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疫源疫病监测、致害防控等 [7] 社会参与与部门协同 -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宣传和科普 [5] -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参与调查、科普、宣传、教育等活动 [5] - 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对50多个重大建设项目不可避让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情况开展论证,妥善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 [4]
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贯彻《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
新华日报·2025-05-30 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