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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通知已于2025年5月15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202,80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310% [5]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5名,代表股份11,095,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33% [5] - 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当场公布结果 [5] - 第一项议案同意213,119,639股(99.6334%),反对770,800股,弃权13,265股 [6] - 第二项议案同意213,200,239股(99.6711%),反对690,200股,弃权13,265股 [6] - 第三项议案同意213,192,504股(99.6675%),反对703,100股,弃权8,100股 [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