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逸飞: 逸飞激光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警示函内容 - 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涉及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1] - 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与年报数据存在重大差异: - 营业收入更正为69,206.87万元 [1] - 归母净利润更正为2,432.62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 [1] - 扣非净利润更正为941.23万元,原披露为4,531.5万元 [1] 违规行为及责任人 - 公司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 [2] - 董事长兼总经理吴轩、财务总监王树、董事会秘书曹卫斌未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2] -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公司回应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问题,承诺吸取教训 [2] - 公司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