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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旺通信: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以提升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1] - 适用对象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1][2] - 薪酬确定遵循四大原则: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责权利对等、符合长远发展目标、激励与约束并重 [1] 管理机构与决策流程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及方案 [2] - 组织人才发展部等多部门配合实施具体薪酬方案 [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执行,董事薪酬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双重审议通过 [2] 薪酬构成与标准 -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实际职务领取薪酬 [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奖金、专项奖励及社保福利 [2] - 专项奖励需根据重大事项贡献度制定,经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批 [2] 薪酬发放规则 -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按考核周期发放 [4] - 薪酬为税前收入,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 - 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及绩效结算奖金 [4] 薪酬调整机制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及战略调整 [4] - 岗位变动可触发个别调整 [4] 制度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5]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