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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电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5-30 19:09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公告,并同步向H股股东发出符合香港联交所规则的通告 [2] - 公告明确列明会议时间(2025年5月30日14:00)、地点(上海市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报告厅)、审议事项、股东权利及登记方式 [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交易时段9:15-15:00 [3] 会议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06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651,619,877股(占总股本55.5310%) [4] - A股类别股东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0,068名,代表A股股份7,831,382,814股(占A股总股本61.8821%) [4] - H股类别股东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名,代表H股股份819,917,062股(占H股总股本28.0363%)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通过,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5] - 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通过,表决方式与股东大会一致 [6] - H股类别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审议议案获通过,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6] - 出席人员资格(含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及召集人(董事会)资格均合法有效 [4][5] - 全部类别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