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钼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公告及港交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明确载明股东大会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审议议案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洛阳国际大酒店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及互联网平台同步进行,时间覆盖当日9:15至15:00 [3]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通知提前二十日发出 [2][3] 出席会议情况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共有2,891名股东(代理人)参与,代表表决权股份13.52亿股,占总股本63.18% [3] -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股东2,888人,代表A股表决权股份118.72亿股 [4] - H股类别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股东3人,表决权股份数未披露 [5] 议案表决结果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17项议案,包括董事会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聘任审计机构、使用闲置资金理财、对外担保授权等 [6][7] - 特别决议事项(如注销回购股份、变更注册资本、修订章程)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9] - 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通过注销回购股份及修订章程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规要求 [8][9]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与监管规定 [10]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已单独统计投票结果,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