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人员组成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5] 委员任期与义务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任,失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6] - 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7] - 公司战略发展部门为委员会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8] 职责权限 - 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年度战略发展计划及经营计划建议 [9] - 监督战略事项实施情况并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9]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10] 决策与会议程序 - 战略发展部门负责会议准备工作并提供资料 [11] - 委员会讨论议题后将结果提交董事会 [12] - 会议分为定期(每年一次)和临时会议,需董事会、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13] 会议召开方式与通知 - 定期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14] - 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方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 [15] - 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联系人及通知日期 [16] 议事与表决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7][18]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行表决权,但每次仅限一人 [19]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投票指示、期限及签署日期 [21][22] 会议记录与信息披露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及记录人签名,档案由战略发展部门保存 [26] - 决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27][28] - 关联委员需回避相关议题表决 [29] 附则与生效 - 工作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30]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31]
兖矿能源: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