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雪浪环境: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志庆先生)

独立董事提名声明 核心观点 - 杨建平提名刘志庆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被提名人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所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条件 [1] 被提名人资格审查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 -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1] 法律合规性 - 被提名人未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中组部、教育部等关于公职人员及高校人员兼职的规定 [2][3] - 被提名人未违反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对独立董事任职的特定行业限制 [3][4] 独立性要求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6]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6] - 被提名人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 [6][7] 任职记录与诚信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未涉嫌相关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 [7]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无重大失信记录 [7][8] - 被提名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8]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 [10] - 如被提名人在任期内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职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