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业务只垫资并收取利息,计入营收合适吗?锦富技术立案调查结果来了
行政处罚及违规事实 -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部门拟对公司罚款400万元,对董事长顾清罚款120万元,对时任财务总监邓浩罚款100万元,对时任总经理方永刚罚款80万元 [1]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2年8月2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 -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挚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供应商厦门市中智信联实业有限公司、客户厦门炬煜实业有限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但仅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相关所得不应计入营业收入 [1] - 公司错误核算上述业务,2021年第一季度虚增营业收入5293.88万元(占当期营收20.02%),半年度虚增1.11亿元(占21.14%),前三季度虚增1.72亿元(占20.74%),导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责任认定及业务细节 - 董事长顾清、时任总经理方永刚未督促公司正确核算业务,时任财务总监邓浩采用错误会计处理方法,三人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审计委员会委员ZHANG WEI参与业务审批但未审慎关注会计处理准确性,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拟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 [2] - 2021年公司与厦门炬煜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提供锌锭、电解铜、钴湿法冶炼中间品等金属制品,并按总额法错误确认收入及成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