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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收到同案相反“判决”,真的只是法官失误?
南方都市报·2025-06-02 14:00

两份判决书连续两天送达原告律师手中,前一份"胜诉判决"未加盖章印,后一份败诉判决书加盖了 章印,两份判决书的落款日期间隔1个月。第一份判决落款没有加盖法院章印,这意味着这份判决不具 法律效力。尽管律师未注意到这一细节,但面对该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涉及500万元的补偿,两份完全 相反的判决结果呈现眼前,无论如何都会让原告"意难平",更会对判决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产生质疑。 主审法官对此多次道歉,承认自己工作存在失误,"判决书初稿没有作废是我的责任"。然而,一封 判决书的正式发文本有多道程序把关,合议庭合议、法官起草文稿、合议庭再次校对、相关工作人员和 领导进行签字。此前,浙江诸暨市法院出具的一份判决书存在上百处低级错误就曾引发热议。这回判决 书初稿甚至未盖章印就可直达原告律师手中,如此"一路畅通"的失误说明法院内部的审核流程严重失 灵。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是一方面,更有必要对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作出反思完善。 另外,根据已有报道披露的信息,两份判决书很可能并非仅是在最后给出了不同的判决结果,而是 在正文中也同样给出了不同的论述。究竟是初稿存在对过往相似案件判决书的套用、改动,结果未修改 完毕就不慎发出?还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