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 修订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6] - 调整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将"监事会提议召开"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3] - 修改股东临时提案要求,将单独或合计持股比例从3%下调至1%[11] - 新增股东会通知变更规定,要求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6] - 明确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规定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点,不得迟于会议当日上午9:30[20]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条款,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41] - 调整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主体,将"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43] - 完善董事会会议通知内容,增加"会议期限"和"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要求[45] - 修改董事会决议形成条件,删除"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中的"超过"表述[46] - 新增董事会决议披露要求,规定涉及重大事项需按规定格式披露公告[49]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设立审计委员会替代原监事会职能,成员需包含过半数独立董事且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41] - 明确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41] - 规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频率,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1] - 调整董事选举规则,取消监事选举相关内容,聚焦董事会组成[36] - 完善关联交易表决机制,要求关联股东主动说明关系并回避表决[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