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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并行使职权,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履行组织职责 [1][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 [7][9]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反馈或拒绝,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未履职时股东可自行召集 [7][8][9]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向董事会及交易所备案,且承诺会议期间不减持股份 [8][9]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临时提案需由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得存在无明确议题或违反规定等情形 [12][13]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地点变更需提前2交易日说明 [14][15][17] - 董事候选人资料需披露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处罚记录等信息,选举独立董事需额外符合交易所审查要求 [15][29][30]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会议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中小股东质询需获董事及高管如实答复 [16][17][18]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会议主持人需现场宣布表决结果并披露非关联股东投票情况 [18][19][28] - 特别决议事项(如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需获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通过,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26][27][28] 决议执行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含表决结果、法律意见书结论,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并由董事及召集人签字确认 [23][24][25]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回购普通股决议需公告并执行 [24][25]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 [25][26] 其他规定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修订需经特别决议批准 [32][33][34] - 公告需在指定媒体刊登,篇幅较长时可摘要披露并同步发布至交易所网站 [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