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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002195岩山科技(002195) 证券之星·2025-06-02 16:37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审计委 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具备能够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