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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5月)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证券投资及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但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固定收益类保本投资、持有超10%且三年以上的股权投资等情形除外 [1] 投资原则与资金管理 - 证券投资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建立内控机制,控制风险且规模需与资产结构相适应,不得影响主营业务 [2] - 资金来源限定为公司自有资金,禁止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2] 决策与审批机制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50%或5000万元还需股东大会批准 [2]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含再投资收益)不得超获批额度 [3] 职责分工与风险监控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可行性分析及执行,董事会持续跟踪投资安全状况 [3] -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证券部门监控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内审部每半年全面检查项目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4]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需持续跟踪投资进展,遇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 [4] - 定期报告中需披露证券投资情况,控股子公司投资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投资可能影响业绩时需参照披露 [4] 附则与规则解释 - "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本数 [4]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及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并需及时修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