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 关于浙建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情况概述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触发"浙建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债券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 [2] - 回售价格为100.168元/张(含息、税),其中当期应计利息0.168元/张的计算公式为:票面金额100元×年利率0.4%×计息天数153天/365天 [3]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5月27日至6月3日,未申报视为放弃权利,回售申报后不可撤销 [4][5] 回售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及证券投资基金需缴纳20%利息税,实际回售所得为100.134元/张 [3] -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免税,实际所得为100.168元/张 [3] - 其他债券持有人需自行申报纳税,公司不代扣代缴 [3] 回售程序安排 -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5月24日、5月29日及5月30日发布三次回售提示公告 [4][5]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2025年6月6日完成回售款划拨 [5] - 回售期间债券可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业务处理优先级为:交易/转让>回售>转托管 [5] 市场交易提示 - 公告显示"浙建转债"当前市价高于回售价格100.168元/张,选择回售可能导致投资者损失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