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现金管理决议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 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为12个月 资金可滚动使用 [1] - 现金管理资金用途限定为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 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且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1] 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 子公司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近期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受托方银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 - 本次操作无需额外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因额度和期限均在原审批范围内 [3] 投资风险控制 - 理财产品虽为低风险品种 但收益可能受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波动影响 [4] - 公司建立多层风控机制 包括董事长决策授权 财务部门动态监控 审计部门定期审查 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 [6][7] - 资金支付需严格执行公司审批流程 理财动态由专人跟踪 不利情况将及时干预 [6]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预计可提升整体业绩 但不会对主营业务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7] - 公司将定期披露理财产品损益情况 确保透明度符合交易所规定 [7] 历史理财记录 - 公告提及公司需披露过去12个月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但具体数据未在文中列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