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警示函事件 - 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为2432.62万元,较2023年减少75.94%,但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1] - 公司业绩快报与年报数据存在重大差异:快报显示营收87494.52万元、归母净利润7137.45万元、扣非净利润4531.5万元,而年报更正后营收69206.87万元、归母净利润2432.62万元、扣非净利润941.23万元 [2]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董事长吴轩、财务总监王树、董秘曹卫斌)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3] 内部控制问题 -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7] - 因内部控制问题,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8] - 公司已采取修订治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组织高管培训等措施改善内控 [9][10] 整改措施 -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并通过股东大会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9] - 公司加强董事、监事、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的法规培训 [10] - 公司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协作,接受监督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