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通知》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
科技日报·2025-06-03 09:01
绿电直连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探索新能源生产与消费融合模式,促进就近消纳并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1] - 绿电直连定义为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用户供电,实现电量物理溯源 [1] - 项目分为并网型(接入用户侧并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界面)和离网型(完全独立于公共电网)两类 [1] 绿电直连项目规范要求 - 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存量负荷需在自备电厂足额缴纳可再生能源基金后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替代 [2] - 出口外向型企业可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存量负荷绿电直连,以满足降碳刚性需求 [2] - 各类经营主体(除电网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均可投资绿电直连项目 [2] 新能源消纳目标 - 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得低于总发电量的60% [2] - 新能源占总用电量比例要求从2025年30%逐年提升至2030年35%,强化就近消纳导向 [2] 政策背景与意义 - 当前新能源消纳压力逐年递增,绿电直连模式可挖掘就近消纳潜力并拓展应用场景 [1] - 政策通过明确技术路径与责任界面,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