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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 关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6-03 17:23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和自筹资金 [1][7] - 员工持股计划覆盖公司及子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定需激励人员 总人数未披露 所有参与者需在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务关系 [7] - 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 自最后一笔股票过户日起计算 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 解锁时点分别为过户后满12/24/36个月 实际解锁比例取决于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达成情况 [8] 持股计划合规性 - 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 遵循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 [6][7] - 计划规定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 单个员工所持份额对应股票数量不超过股本总额1% [8] - 公司已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明确由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监督日常运作并行使股东权利 董事会负责草案拟定和修改 [9] 公司主体资格 - 长飞光纤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16400352X 注册资本757,905,108元 [4][5] - 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及香港联交所H股双重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涵盖光纤光缆预制棒研发制造 通信产品工程服务等 [4] - 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营业期限自1988年5月31日起为永久存续 不存在需终止情形 [4][6] 审议程序进展 -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持股计划草案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 [10][12] -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认定计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情形 有利于深化公司激励体系 [10] - 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决议 监事会决议 草案及管理办法等文件 [14] 法律意见结论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定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体资格 草案内容符合监管规定 [14][1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后续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责任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