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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 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2025年5月修订)

(二)关联方回避原则。 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予以回避。 (三)有利于公司原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 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三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 规范。公司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 (一)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