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消金因合作机构管理不当被罚超百万,去年净利润跌超六成
南方都市报·2025-06-03 21:46

监管处罚事件 -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合作业务管理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处以140万元罚款[1] -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贷后管理有效性不足、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3][4] - 此次罚单是2025年以来消费金融行业收到的第二张百万级罚单[1] 行业监管趋势 - 监管机构持续加强对消费金融公司合作机构管理的审查,相关违规成为处罚重点[4] - 2024年3月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公司持续管理合作机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4][5] - 2025年4月出台的“助贷新规”要求银行对合作平台实行名单制管理,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已开始披露合作“白名单”[6] 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阳光消金2024年净利润为0.58亿元,较2023年的1.71亿元同比大幅下跌66.08%[7] -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7.83亿元,较2023年的116.77亿元缩水16.22%,连续第二年下滑[7] - 公司净资产为13.17亿元,同比微降0.15%[7] - 公司于2024年11月迎来第二任总经理王青林,其来自大股东光大银行体系[9] 行业处罚概况 - 2025年以来,已有5家消费金融公司收到罚单,合计罚款金额超过520万元[10] - 单张罚单金额均不低于70万元,其中阳光消金和蚂蚁消金各收到一张140万元的百万级罚单[10] - 其他被罚公司包括: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罚款83万元)、中邮消费金融(罚款85万元)、湖北消费金融(罚款72.7万元)[11][12]

阳光消金因合作机构管理不当被罚超百万,去年净利润跌超六成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