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个人养老金产品吸引力
经济日报·2025-06-04 06:18
个人养老金业务问题与监管行动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近期开展专项行动,针对个人养老金业务中存在的"被开户""销户难""空户率偏高"等问题,督促辖区银行保险机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充分提示风险,禁止通过赠送礼品或返现诱导开户[1] - 销售端规范虽重要,但产品吸引力不足问题更需重视,单纯处罚营销乱象可能治标不治本[1] 个人养老金产品现状与改进方向 - 当前个人养老金产品数量已超千款,但同质化严重,约一半为银行自行研发的储蓄类产品,基金类、保险类、理财类产品特色不鲜明[1] - 需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针对不同风险偏好设计差异化产品,推出与长期护理等养老服务资源对接的特色产品[1] 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优化 - 目前资金账户封闭运行,仅允许特定条件(如丧失劳动能力、重大疾病等)提前领取,退休年龄前支取限制严格[2] - 人社部4月底表示将制定提前领取相关办法,未来支取灵活性有望提高[2] 税收优惠制度完善 - 现行政策提供税前扣除及投资收益免税,直接减轻缴费和投资阶段负担[2] - 需进一步丰富税收优惠模式,增强普惠性,让不同群体感受制度激励[2] 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前景 - 自2022年12月全面实施以来,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国债等投资范围逐步扩大[3] - 未来几年预计出台更多支持政策,从税收优惠、市场准入、监管标准等多维度激活市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