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以总股本170,944,42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509,027股后的股本167,435,395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230,618.5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28% [4] - 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 - 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变动,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3,509,027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息处理 [5][6]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中"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符合《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的规定 [7]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7]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67,435,395股,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2938元/股 [7] - 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5年5月20日)收盘价26.73元测算,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6.4362元/股,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6.43元/股,两者差异绝对值在1%以下 [7][8] 结论意见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
凯因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