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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核查意见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合规性核查 [1] - 激励计划明确排除五类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包括最近会计年度财报被出具否定审计意见 36个月内违规利润分配等 [1] - 激励对象需满足六项正面条件 如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2]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也不含独立董事 [2] - 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草案规定的资格条件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计划合规性结论 - 激励计划制定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 - 授予安排及限售条件设置未违反法规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 计划有助于形成经营者与股东利益共同体 提升管理效率 促进可持续发展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该股权激励计划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