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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健全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管理层及核心骨干的利益共享机制,确保战略目标实现并提升股东回报 [1] - 考核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保证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1] 考核目的与原则 - 考核目的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达成 [1] - 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业绩直接挂钩,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和股东利益 [1] 考核对象与资格 - 考核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需在考核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存在劳动合同/聘任关系 [2] - 独立董事不得参与激励计划 [2] 考核组织与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并提交绩效考核报告,董事会审核最终结果 [2] - 考核期间为2025-2027年度,每年实施一次考核 [2] 绩效考核指标 - 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各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2025年:营业收入66亿元或净利润3.3亿元 [4] - 2026年:营业收入74亿元或净利润3.5亿元 [4] - 2027年:营业收入82亿元或净利润4.0亿元 [5] - 考核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股份支付对净利润的影响需剔除 [5] 考核结果应用 - 公司层面达标则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未达标则全部回购注销 [5] - 个人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100%解除限售)、合格(80%)、不合格(0%),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计划数量×个人比例×公司比例 [5] - 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回购注销,不可递延 [6] 考核结果管理 - 考核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异议可申诉至薪酬委员会复核 [6] - 考核记录保密存档至少5年,超期文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6] 附则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与后续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6] - 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