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20,524,387,34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46,828,455.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分配基数扣除了A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64,316,000股及待回购注销的30,600股 [2] - 差异化分红涉及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因回购股份及待注销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1] 回购股份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通过回购方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6亿至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 [1] - 截至2025年4月10日,实际回购64,316,000股,占总股本0.24%,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待回购注销的30,600股因司法冻结暂未完成注销 [1] 除权除息计算 - A股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以2025年5月19日A股收盘价17.42元/股计算,虚拟分派与实际分派的除权参考价均为17.14元,差异影响为0% [3]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无实质性影响(差异≤1%),符合监管要求 [3]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股份指引》《交易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4] -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合规性,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