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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法改净额法立竿见影数十家上市公司营收“瘦身”
证券时报·2025-06-05 01:40

收入确认方法调整概况 - 2025年以来A股超过30家上市公司将收入核算方式从总额法改为净额法,更正后收入合计调减超百亿元[1] - *ST沪科调整农产品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导致2024年1-9月营收锐减90%以上,特锐德因充电业务电费收入规则重认定调减2023年营收19亿元[1] - 监管重点核查领域包括ST舜天、ST华闻等公司因错误适用总额法受罚[1] 业务领域调整案例 - 贸易业务:万向钱潮部分贸易业务改为净额法后,2024年1-9月营收与成本同步调减14.62亿元[1];大港股份因大宗化工贸易控制权瞬时性争议调整核算方法[2] - 充电服务:奥特迅、北巴传媒等因实际为服务中介角色变更收入确认方式[2] - 技术服务:琏升科技因代理人身份追溯调整2022-2023年报表,皇氏集团因未承担主要责任改用净额法[2] - 其他领域:电商平台、广告代理、委托加工等存在误用现象,政府补助因与营收无直接关联较少涉及调整[2] 监管政策与违规案例 - 2020年财政部细化控制权转移等判断指标,2025年四部门新规强化收入确认合规性[3] - *ST海越因错误使用总额法虚增2022年半年报营收30亿元被罚,ST舜天2009-2021年虚增营收超百亿元被罚1000万元[4] - 2020年以来63家受罚上市公司存在总额法/净额法不当使用问题[4] 会计实务执行难点 - 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困难:多主体供应链场景中风险转移程度难以量化,如货物在途期间控制权界定模糊[5] -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身份判定争议:短暂取得法定所有权但未实现实质控制权的业务易引发核算偏差[5] - 行业差异影响:不同企业对风险类别理解不同导致选择标准执行不一致[5] 解决方案与投资者建议 - 专业培训与案例指导:监管部门需加强新收入准则培训,发布行业典型案例[7] - 业务实质披露:企业应主动披露业务模式变动对财务数据的影响[7] - 投资者分析重点:穿透财务数据关注现金流、警惕主业频繁更换及复杂关联交易企业[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