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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长三角“双链”融合发展的法治屏障
新华日报·2025-06-05 05:03

长三角区域"双链"融合发展的战略意义 - 长三角区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是地理集聚优势与协同研发、产业集聚优势的重组与凝聚,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 - 法治建设是保障"双链"融合的关键力量,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区域司法合作,建立适配的法治体系 [1] 立法调研与协同立法机制 - 深入全面的立法调研是筑牢法律屏障的前提条件,需梳理紧迫性、关键性问题 [2] - 各地人大常委会应开展专项调研,组织专家、学者等深入了解企业在研发、生产、技术转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与需求 [3] - 需拓宽社会公众、民营企业参与立法的渠道,依托基层党建构建立法联系点,提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 [3] - 立法部门应强化协同立法保障,共同组成法治协同专项调研会和工作专班,坚持共同调研、起草和修改 [3] 立法规范与政策衔接 - 高质量推进政府立法项目,加强对"双链"融合的立法研究与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4] - 以立法形式明确长三角区域"双链"融合发展的目标、任务、原则,制定《长三角产业促进法》《长三角产业促进条例》等跨省域法律法规 [4] - 各地政府应加快完善管理政策,如《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科创融合积极性 [4] 信息共享与法律服务 - 强化信息共享,落实规则互认机制,提升立法质效和执法自觉 [5] - 构建跨区域的服务保障体系,强化规则互认、资质互认、指标融通,落实"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等举措 [5] - 加快建立长三角区域统一集成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解决产业信息零散化、碎片化问题,推动信息要素和资源流通 [6] 知识产权保护与纠纷调解 - 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技术标准体系,避免资源流失和合作成本 [6] - 建立集中式的案源管理平台,为区域内不同省市间的纠纷调解提供案例支持,减少案件流转时间成本 [6] 监管与执法机制 - 依托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建立长三角区域的智能监管系统和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动态监督政策实施进展与效果 [6] - 构建统一的奖赏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对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补贴优惠,对违规违法行为采取常态化信息披露等措施 [6] - 统筹构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执法专项行动,打造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队伍,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检 [7] 普法宣传与政策落实 - 构建跨区域的一体化普法宣传队伍,通过政策宣讲会、培训会等方式帮助企业精准理解政策精神 [7] - 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在线答疑、政策解读等服务,将政策送达企业"门口"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