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科技企业从“种子”到“根深叶茂”
金融时报·2025-06-05 11:07
政策背景与框架 - 七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涵盖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等七个领域并提出15项政策举措 [1] - 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围绕技术创新全生命周期提供多样化金融工具,构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互补、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协同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1][4] 信托公司角色与工具 - 信托公司可通过股权投资服务初创期科技企业,募集长期资金形成"耐心资本",解决抵押物不足导致的融资难题 [1] - 科创私募股权投资是主要工具之一,可引导社会资金设立科创产业基金、投贷联动项目,培育资产发掘和定价能力 [2] - 典型案例:昆仑信托成立昆仑信元基金,聚焦新能源、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华沿机器人、捷氢科技等企业 [2] - 外贸信托2015年起开展私募股权投资,累计实缴近10亿元,截至2024年末所投40家科技企业登陆科创板,包括华大智造、唯捷创芯等 [3] 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 -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针对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 [4] - 信托公司可设计专项科创信托计划:初创期提供股权投资启动资金,成长期通过债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支持扩张,成熟期运用资产证券化优化资源配置 [4][5] - 具有产业央企背景的信托公司(如能源、电力领域)可整合股东资源,建立专业化股权投资平台布局新产业赛道 [5] 未来发展方向 - 需在监管指导下创新科技信托业务模式,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案例 [6] - 建议信托业协会组织专题研讨,分享商业模式并制定业务激励措施,为监管细化科技金融方案提供决策支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