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商标“碰瓷”,蜜雪冰城获赔80万元+登报声明!
案件概述 - 蜜雪冰城公司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二审胜诉,获赔80万元[2] - 内蒙古蜜念雪商贸有限公司因使用"蜜念雪"标识被认定侵权[3] - 法院判定"蜜念雪"与"蜜雪冰城"商标构成近似标识[5] 侵权认定依据 - "蜜雪冰城"和"蜜雪"属于臆造词,具有较强显著性和知名度[5] - 内蒙古蜜念雪特许经营店使用与蜜雪冰城相同的红色门头及装饰风格[5][7] - "蜜念雪"与"蜜雪冰城"在字形、读音、含义上高度近似[6] - 相关公众容易误认为两者存在特定联系[6][7] 判决结果 - 一审判决内蒙古蜜念雪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94万元(含80万元经济损失和14万元合理开支)[8] - 要求侵权方在《内蒙古商报》刊登公告消除影响[8] - 二审维持原判[8] 历史纠纷 - 2023年内蒙古蜜念雪曾起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撤销"蜜念雪minianxue"商标无效宣告[9]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该商标与蜜雪冰城11个引证商标构成近似[10] - 法院认为共存市场会导致消费者混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