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管理费或成历史,广东新规打破投资机构“铁饭碗”
搜狐财经·2025-06-05 17:05

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重点调整管理费支付机制 [2] - 管理费需以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为计费基础,原则上禁止从本金列支,允许预支后从收益补回 [2] - 基金存续期满后禁止收取管理费,切断GP"稳赚不赔"路径 [3] 行业现行管理费惯例 - 政府引导基金与市场化母基金:投资期按认缴规模1%/年收费,退出期按实际规模1%/年+10%收益分成 [5] - 直投基金中早期基金投资期收费2%-3%/年,PE/VC收费2%/年,退出期费率下调并提取20%收益分成 [5] - S基金费率1.5%/年,超额收益分成15% [5] 政策调整动因与行业影响 - 旨在解决部分GP依赖认缴额2%管理费"坐吃山空"却未创造LP价值的问题 [3] - 推动行业淘汰低效GP,向专业化、头部化集中 [6] - 可能加速中小GP生存危机,管理费下降或成"最后一根稻草" [6] - 倒逼GP加快投资节奏,重点投向新能源、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产业链 [7] 争议与潜在风险 - 被批评可能阻碍科创长期投资,GP或为填补预支费追求短期收益 [8] - 差异化考核案例:苏州生物医药基金2%费率+30%收益让渡,合肥蔚来案例采用"1.5%基础+20%超额分成" [9] - 市场化LP与政府LP在支付机制上的利益冲突可能影响混合制基金效率 [8] 政策趋势与市场反应 - 反映政府LP从"被动买单"转向成熟投资人角色,强化成本控制 [10] - 广东模式可能被其他省市效仿,推动行业强约束机制 [10] - 部分GP已通过自降费率甚至零管理费策略争夺募资,加剧行业内卷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