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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财达证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修订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相关制度,包括《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印章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向监管部门及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1]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修订后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办法与董事长变更一致 [5] - 新增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对善意相对人的保护条款 [6] - 公司股东权利义务条款修订,明确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平等 [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股份降至1%股份,提高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便利性 [37]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规定,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未表决等四种情形 [16] - 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条款,禁止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行为 [22][23] 股份管理 - 股份回购条款修订,新增"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作为回购情形之一 [11] - 股份转让规定调整,明确公司股份"应当依法转让"而非"可以依法转让" [12] -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条款修订,删除监事相关表述,与取消监事会设置相衔接 [13] 会议制度 - 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中"监事会提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 [28] - 股东会通知要求细化,明确网络投票时间窗口,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4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