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本办法旨在规范财达证券关联交易行为,明确职责分工,维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关联交易需遵循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三大基本原则 [1] - 严禁通过非关联化手段规避审议程序,禁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利益侵占行为 [1] 关联交易定义与范围 - 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可能导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需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有偿原则 [2] - 交易范围涵盖18类活动,包括资产买卖、对外投资、担保、租赁、研发项目转让等 [3][6]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组织(如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主体)及关联自然人(如董事、高管及其亲属) [4][8][9] 关联交易管理机制 - 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执行名单更新、审议安排及信息披露 [5][12][13] - 各单位负责人为关联交易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系人定期上报交易信息 [15] - 经营管理层可审核未达董事会标准的交易(担保除外),3个工作日内需备案 [17] 审议程序与披露标准 - 重大关联交易标准: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 [22] - 日常关联交易需按类别预计年度总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 [20] - 披露触发条件包括: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等 [29] 豁免情形与特殊规定 - 6类交易可免于审议披露,如单方面获赠资产、按市场利率融资、公开招标等 [33] - 现金出资设立公司且按比例持股的重大交易可豁免股东会审议 [34]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交易可申请暂缓/豁免披露 [35] 违规责任与附则 - 违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处分至追究刑事责任,并需赔偿损失 [36] - 禁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董事会需采取诉讼等措施追责 [37] - 本办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39][40][41]
财达证券: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