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新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费原则上不在本金中列支
南方都市报·2025-06-05 18:13
明确基金设立规范 在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和退出方面,《办法》就组建方案、管理审批、权责关系和退出机制等提出相应 要求。 日前,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四十 条,其中重点提及"政府投资基金设立规范""基金管理费收取条件"等方面内容,引发社会关注。 据了解,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有的《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财 预〔2016〕178号)同时废止。 所有权、管理权、托管权分立 管理费原则上不在本金中列支 在本次颁布的《办法》中,所占篇幅最大的是"基金管理"章节,共计十一条内容。同时,许多社会关注 的热点,也来自这一部分。 其中,《办法》提到将对不同定位和类型的政府投资基金,从准入遴选、决策机制、过程管理、绩效考 核、容错机制等方面施行差异化管理。 例如,对于创业投资类基金,《办法》提出,要鼓励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风险容忍度、让利比例、 延长存续期限和绩效评价周期;而对于产业投资类基金,《办法》则指出,应根据产业类型、发展阶 段、区域分布特点合理设置管理要求和决策机制,优化基金功能,突出支持重点产业、产业链关键环节 和重点项目,强化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