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侯卫和)
独立董事提名声明 -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侯卫和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侯卫和已书面同意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通过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2]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相关工作经验 [4]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如适用) [2]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 [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被提名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6] 合规性审查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7] - 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被提名人无重大失信记录 [8] 兼职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含本次提名) [8] - 被提名人未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9]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 [9][10] - 提名人承诺在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时督促其辞任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