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云: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2025-06-05 21:25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该制度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明确申报流程、转让限制、禁止情形及披露要求,确保合规性并防范内幕交易[1][2][3]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法人等关联方持有的股份管理[2] - 明确禁止董事及高管参与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 股份持有及买卖规范 - 董事及高管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后者需核查信息披露合规性[5] - 因股权激励等新增股份中,75%自动锁定,25%当年可转让[12] -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持有≤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10][11]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2] 禁止转让情形 - 包括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八类情形[16] - 禁止在财报公告前15日(年报/半年报)或5日(季报/业绩预告)内买卖股份[19]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开变动前后数量、价格等信息[21]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未披露增持计划时首次增持需同步公开后续计划[23] 违规处理 - 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需收回并披露处理细节[18][22] - 违反制度将面临公司内部处分及监管机构处罚[2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份数据管理及季度合规检查[25]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