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8元[2] - 以总股本400,532,847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2,095,912.46元[4]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实施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5] - 未指定交易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5]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6] 扣税说明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代扣,转让时补缴[7] - 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8]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162元[8]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162元[9]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每股派发0.18元[9]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因权益分派调整"新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85元/股下调至8.67元/股[16] - 调整依据为募集说明书规定,现金分红触发转股价调整条款[14] - 调整后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生效[16] - 可转债在2025年6月5日至11日期间停止转股,6月12日恢复[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总股本400,532,847股[4] - "新港转债"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存续期2023年3月8日至2029年3月7日[13] - 初始转股价9.03元/股,本次调整前为8.85元/股[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