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A股)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不含已回购未注销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 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652,271,903.80元(含税),按A股股本(含回购未注销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为10.793961元(含税) [1]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红利1.0793961元 [2] 实施细节 - A股权益分派以剔除已回购股份11,318,855股后的基数592,974,458股实施,H股权益分派不适用本公告 [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 [3] - 分红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 [3][4]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扣税后派发9.90元,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差异影响税率 [2] - 已回购股份11,318,855股不参与权益分派 [2][3] 其他说明 - H股权益分派安排需参考公司2025年5月29日发布的年度末期股息公告 [3][4]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