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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4年年度为基准,经2025年5月14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总股本为1,134,078,509股 [1]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总计派发22,681,570.18元 [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未指定交易的由中登上海分公司暂管 [1] - 公司股东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等4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 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红股或转增股本 [2] 扣税说明 - 自然人股东与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实际税负(1个月内20%,1个月至1年10%) [4] - 限售股个人股东解禁前股息红利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 [5] - QFII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018元 [5]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18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税,实际每股派发0.02元 [6] 相关日期与咨询 - 具体实施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列出 [1][3] - 咨询方式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2266156转4212、4211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