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出台 如何给老百姓办实事?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核心内容 -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正式出台 旨在推进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 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 全面建设数字政府 [1] - 政务数据分为两类:政府部门采集的企业/个人业务数据及加工数据(如户口簿、学历证书、营业执照) 以及政府履职中采集的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数据(如管道设施、气象、农田数据) [1] - 条例明确政务数据按共享属性分为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不予共享类 政府部门不得擅自增设共享条件 [7] 政务数据共享实施机制 - 无条件共享类数据需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共享申请 有条件共享类需10个工作日 同意共享的数据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分享 [9] - 实行目录管理制度 规范跨部门数据申请流程 破除"商量着看"的非标准化共享模式 [9][11] - 国家数据局已发布70个"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 覆盖交通、医疗、养老、便民服务等领域 [12] 数据共享带来的变革 - 解决传统政务模式中"数据孤岛"问题 例如企业开办时市场监管数据可直通税务部门 减少重复提交材料 [2] - 多维度数据整合提升决策科学性 如交通拥堵数据辅助城市规划部门优化道路设计 [4][6] - 跨地区/跨系统共享后 群众办事材料提交量、跑动次数、表格填写量显著减少 [14] 地方实践经验 - 浙江省"最多跑一次"、上海"一网通办"、贵州"云上贵州"等地方探索为全国条例制定提供参考 [12] - 数据壁垒破除后 政务数据价值在政府运行、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领域全面释放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