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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烧请假反被羞辱,可不是简单的个人纠纷
南方都市报·2025-06-08 15:35

员工权益事件 - 杭州萧山区某公司一名发烧37 9℃的员工申请休息1小时遭HR嘲讽羞辱 聊天记录显示HR使用"娇气""精神科"等侮辱性语言 并在当晚删除其工作账号并宣布当月绩效工资归零 [2] - 员工在请假前已坚持工作至傍晚 获得1小时假后仍留在公司进行工作对接 但HR进一步辱骂其"请了假又不走 呆着也不正常工作" [2] - 当地人社局称公司表示仅为"两人因个人原因吵架" 但HR的"饭桶需要吃饭""38℃顶不住"等言论严重缺乏职业素养和共情能力 [2] 劳动法合规问题 -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 职工因病请假治疗休息合法合理 企业应在制度和执行层面保障这一权益 [3] - 公司试图将事件定性为个人纠纷以淡化侵权性质 但HR的行为已构成对员工人格权和劳动权益的明显侵犯 包括删除账号和绩效清零等操作 [3] - 企业最终与该HR解除劳动合同 并对涉事员工作出妥善安排 表明公司承认管理失当 [4] 企业文化与管理 - 事件反映员工"不敢请假"现象普遍 隐形压力源于企业制度建设的缺失 HR能随意删除账号和清零绩效显示权力缺乏规范流程 [4] - HR对合法请假的辱骂行为暴露企业管理层缺乏对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的尊重 "以人为本"可能仅停留在口号层面 [4] - 企业需从根本上反思文化问题 解决员工在身体不适时不敢请假的心理压力 这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