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股市对赌协议监管亟待升级 人大法学院研讨会聚焦破局之道
华夏时报·2025-06-09 16:17
资本市场对赌协议问题 - 当前资本市场出现新型与二级市场股价挂钩的投资对赌协议,对司法实践和证券监管构成严峻挑战 [2] - 实务中存在多种规避监管手段,如IPO前口头约定对赌协议,上市后补签等,目前缺乏明确监管规则 [3] - 对赌协议在实践中异化为资本侵蚀实体经济工具,迫使企业为完成短期股价指标牺牲长期战略 [4] 对赌协议的影响 - 与市值挂钩的对赌协议可能导致企业通过虚假信息披露操纵股价,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4] - 允许控股股东与投资者私下达成对赌条款将架空董事会决策权,掏空公司治理根基 [5] - 对赌协议挤压企业创新空间,使企业家陷入"不签对赌融不到资,签了对赌沦为资本奴隶"困境 [5] 监管与司法协同建议 - 建议构建"穿透式监管"与"技术赋能"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对赌协议备案系统,未经备案一律无效 [6] - 需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规避披露行为,并在司法层面确立"上市后补签的对赌协议无效"原则 [6] - 最高法院应尽快发布指导案例统一裁判标准,证监会需推动关键监管规则上升为法律或司法解释 [6] 国际经验与判例参考 - 日本《公司法》将可能抽离公司资金的对赌行为视为违反资本充实原则,一律判定无效 [5] - 上海金融法院首例违背公开承诺赔偿案认定证券市场股东和董监高"公开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7] - 该判例契合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发布的文件精神,彰显司法与监管协同 [7]